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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实行职业资格与学历文凭并重的证书制度”的战略决策,按照《全国林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坚持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的要求,贯彻实施“科教兴林”工作方针,必须大力开展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充分开发和利用我国林业丰富的人力资源,全面提高林业劳动者整体素质,促进林业与林区经济发展。
为此,1996年原林业部开始研究部署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报原劳动部批准成立了林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1998年随着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成立了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内设职业技能鉴定处,具体承担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实施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 制定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条件,负责建站条件的审查,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三、 制定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资格要求,并负责组织资格培训与考核;
四、 组建林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试题库;
五、 参与制定林业行业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
六、 参与推动林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七、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服务。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四十六个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在林业行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正在积极筹建林业行业鉴定试题库,组织编写林业职业标准和统编教材,并已经建立了一支600多人的专兼职考评员队伍,为推动林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仅2001年全国有4000多人通过了我中心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了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国家林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中心”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定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中心”的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 编: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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