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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专业技术资格应通过社会评审或考试取得,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获得资格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主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制度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相辅相成,共同完成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评价和合理使用。

  建立林业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的核心是实现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社会化。只有实现评审组织、评审对象、评审方式社会化,才能实现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由单位主导向社会主导转变,评价管理模式由政府部门主导向社会中介组织主导过渡,才能打破人才单位所有的束缚,使林业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实现对人才的客观、公正、科学评价,树立林业专业技术资格的权威性,强化林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用性。通过建立林业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可以正确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的努力方向,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可以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盘活人才资源,整合人才队伍,为新时期林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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