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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代 理 处

人事代理处职责

  一、 面向单位和个人开展与档案管理有关的人事代理工作。负责接转人事档案关系;调整档案工资,计算、确认工龄,代办职称评定、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有关保险;出具与档案相关的证明材料,办理出国(境)政审及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等。
  二、代为招聘人才;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开展人才推荐和职业介绍。
  三、负责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毕业生接收管理和直属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管理,组织全国林业院校毕业生供需协调工作。
  四、开展人事、职称、劳资政策咨询;代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开展人事诊断、人才规划、薪资方案设计;开展机构(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制度等员工激励机制等设计。
  五、开展人才专业知识考试、业务能力考核、综合素质测评、开展人才职业生涯设计。
  六、 承担国家林业避机关分流人员托管服务。
  七、 开展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下岗、待聘人员托管服务。
  八、 负责国家林业局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国家林业局职称评审组织的组建和管理。
  九、 承担对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职称评审政策的解释和评审条件的细化。
  十、 负责与职称评审相关的考试、考核、培训、统计等工作,负责制定和发放国家林业局职称证书。
  十一、承担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职称委托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数额,结构比例的调整工作。


人事代理处主要业务工作简介

一、人事代理工作
  人事代理制度是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人事代理制度,从为流动人员提供单纯人事档案管理起步,代理范围逐步含盖了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代理功能不断拓展。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是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重要内容,它的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管理的特点对于促进转变观念,转换机制,对于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以及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具有显著优势。
  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减少非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提高人事管理效率;有利于克服人事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人员能进不能出、人才资源条块分割及人才资源浪费的弊端;有利于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单位自主选人、人才自主择业,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解除单位及人才的后顾之忧。
  开展的人事代理工作主要有:
  1、存管理人事档案,接转人事档案关系;
  2、调整档案工资,计算、确认工龄,代办职称评定、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及转正定级;
  3、代办社会保险;
  4、出具与档案相关的证明材料,办理出国(境)政审;
  5、代理人才招聘,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开展人才推荐和职业介绍;
  6、开展人事、职称、劳资政策咨询,代办人事争议调解,开展人事诊断、人才规划、人员聘任制度、薪资方案、机构设置等人才人事规划设计;
  7、承担国家林业局公务员录用考试、测评工作;
  8、开展人才专业知识考试、业务能力考核、综合素质测评;
  9、开展人才职业生涯设计;
  10、负责全国林业系统高、中级人才信息库建设及人才供求信息发布;
  11、承担国家林业局机关分流等人员的托管工作。

二、职称工作
  当前的职称工作是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基础上,又陆续在部分专业实行了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职称评审一直是职称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人才评价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同时,职称评审的社会化已是必然选择。只有实现评审组织、评审对象、评审方式社会化,实现职称评审由单位主导向社会主导转变,评价管理模式由政府部门主导向社会中介组织主导过渡,才能强化职称的权威性和通用性,实现对人才的客观、公正、科学评价,打破人才单位所有的束缚,可以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盘活人才资源。
  开展的职称工作主要有:
  1、承担国家林业局职改办的日常工作;
  2、负责国家林业局职称评审的组织、管理及证书发放等工作,开展工程、会计、经济、出版、图书、资料、档案、翻译等系列的职称评审;
  3、开展职称评审相关的考试、考核、培训等工作;
  4、承担国家林业局职称评审组织的组建和管理,承担对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职称评审政策的解释和评审条件的细化;
  5、承担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职称委托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6、承担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数额、结构比例的调整工作。

三、毕业生接收工作:
  1、 负责局属在京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计划的编制、申报和下达及签订毕业生接收协议等工作;
  2、 负责局属京外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计划的审核、报批和下达工作;
  3、 负责局属在京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落户的办理工作。

四、毕业生就业工作:
  1、负责组织林业院校毕业生供需协调工作;
  2、开展林业系统及相关单位需求毕业生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工作;
  3、负责局属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的编报、协调、发送工作;
  4、负责局属院校优秀毕业生的审批和证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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